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
交通執法工作透過防止交通意外和維持交通暢順,提高道路安全水平。警方自1993年起採用「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有效制定交通執法的先後緩急次序。「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是警方執法政策的支柱,所針對的都是引致或容易引致交通意外的違例事項。警方每年都會全面檢討交通意外的主要成因,檢討結果不但有助制定「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政策」,同時亦可在策劃整體宣傳運動時作為參考。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為執法工作帶來不少啟示。警方在2005年採用了更多先進科技,以期提升執法效能及搜集證據在法庭上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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