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措施

道路安全議會確信,建設更安全的道路,改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提高車輛的安全系數等以道路安全為目標的措施,能大幅削減交通意外及減輕意外所引致的後果。實施道路改善措施,更可加強道路安全,減少交通意外及傷亡人數。為此,政府已在各區推行各種交通改善措施,以提升道路安全。
 
交通意外調查
除在各區內推行交通改善措施,運輸署已在100個交通黑點及主要道路進行交通意外研究,以找出潛在的安全問題,並實施全面的道路改善措施,以加強主要道路及交通黑點的道路安全。現舉例說明如下:

行人難以橫過寬闊的雙程雙線車道   在兩條行車線中間設置安全島,可供行人暫時停留,察看路面駛近的車輛


在不當的路旁停車上落客貨,會逼使尾隨的車輛因超車而駛入逆向行車線   加設雙黃線和雙白線,禁止停車上落客貨和
超車;另加設「前面有行人過路處」的交通
標誌和「慢駛」的道路標記,提醒司機駛近
斑馬線時減慢車速
 
應用科技
運輸署一直應用科技改善道路安全。舉例說,全港約有1,800個道路交界處裝設了交通燈號,藉以規管和調節使用道路交界處的車流和人流;而道路上已安裝了大約155部衝紅燈攝影機,以對衝紅燈的駕駛者發揮阻嚇作用。此外,大約110部偵速攝影機的機箱已設置在道路上,用以遏止車輛超速的不當行為。

衝紅燈攝影機

偵速攝影機
 

工程措施
雙程分隔車道設有中央分隔欄,以分隔相反方向的車流。為方便緊急救援車輛在緊急情況下越過中央分隔欄,於選定地點設置緊急出入口。此外,為應付重大事故導致的嚴重交通擠塞,於其他選定地點設置應變出入口,以便實施交通改道措施。緊急出入口和應變出入口一般以管狀欄封閉,分隔相反方向的車流,並防止出入口遭濫用。

為促進道路安全,改善道路設施,路政署和運輸署一直與香港警務處和消防處緊密合作,研究緊急和應變出入口的改善措施,以更堅固的護欄取代管狀欄,提升道路安全,並在緊急情況下便利緊急救援車輛穿越中央分隔欄。

緊急出入口採用專門設計的活動鋼護欄,可迅速打開供緊急救援車輛越過。在一般情況下,活動鋼護欄以堅固的鉸鏈連接固定端,成為堅固的護欄,在有需要時能被迅速開啟。

活動鋼護欄能在兩分鐘內輕易手動開關,一般可以打開至45度,提供足夠的空間供緊急救援車輛通過。護欄關上後,亦可發揮充足的防撞功能,防止失控車輛闖進逆向行車線。活動鋼護欄安全有效,適合於緊急出入口使用。

部分中央分隔欄的出入口非屬緊急類別,但在重大交通事故的情況下,可用以實施交通改道措施,所以歸類為應變出入口。為確保靈活性,應變出入口的護欄是可拆卸的。若果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引致單一行車方向交通癱瘓,便可使用應變出入口實施交通改道措施,但有別於數分鐘內便能開啟的緊急出入口。因此,設置於主要道路的應變出入口適宜採用可移動混凝土護欄。

可移動混凝土護欄由多個短小的預製混凝土組件組成,用鉸鏈互相連接,以鋼釘鎖定,形成連續的屏障。這種護欄的設計十分堅固,可有效防止失控車輛闖進逆向行車線。

緊急出入口和應變出入口的主要區別在於開啟護欄所需的時間。在非緊急情況下,例如單一行車方向出現嚴重交通擠塞,路政署會安排承辦商取出預製組件間的固定鋼釘,以吊機移走護欄,在約一至兩小時內開放出入口,以實施臨時交通改道措施。在應變出入口設置可移動混凝土護欄所需的安裝及保養費用,較在緊急出入口設置活動鋼護欄為低。

路政署計劃在香港主要道路的127個中央分隔欄出入口進行改善工程,按性質分別裝設活動鋼護欄或可移動混凝土護欄。截至2011年底,已安裝共37個活動鋼護欄和51個可移動混凝土護欄。按照計劃,逾九成改善工程將於2013年底前完成。餘下的改善工程受其他道路工程影響,將於數年內隨其他道路工程一同完成。

 

車輛檢驗
凡在本港登記的車輛,均須先接受類型評定測檢和登記前的車輛檢驗,以確保符合《道路交通條例》所規定的標準。所有商用車輛(包括貨車、巴士、小巴、的士和拖架)除在登記前須接受車輛檢驗外,並須於登記後每年接受車輛檢驗。此外,車齡超過六年的私家車亦須每年通過檢驗。車主有責任妥善保養車輛,以確保其適合在道路上行駛。


在2011年,運輸署繼續檢討和修訂本港的車輛規例,並提交了條例草案,規定公共小巴安裝車速限制器和電子數據記錄儀,以提升行車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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