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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议会於1983年成立,前身是1973年设立的中央组织──道路安全常务会议,是旨在香港推广道路安全的政府谘询组织。议会主席由警务处副处长(行动)出任,成员来自七个政府决策局和部门,以及六家民间组织。议会通过制定促进道路安全的新计划,并向有潜在危险的道路使用者推行教育及宣传活动,致力减低香港交通意外宗数及严重程度。
议会设有两个工作委员会及两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道路安全宣传运动委员会、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道路安全宣传策略工作小组,以及道路安全议会年报工作小组。
道路安全宣传策略工作小组负责设计宣传计划,再交由道路安全宣传运动委员会审议,并兼顾推行道路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负责技术研究,致力促进道路安全;道路安全议会年报工作小组则负责编製每年的议会年报。
道路安全议会致力以「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爱」为目标,使香港成为道路使用者心目中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道路安全议会透过设计、开展和推行各项道路安全计划,减少交通意外宗数,减低伤亡严重程度,藉以推广及维护安全使用道路的文化。
议会与政府部门、交通运输业界、教育团体、社区组织及其他相关群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以下工作:
(a) |
通过教育及宣传,改善道路使用者的行为; |
(b) |
改善交通网络,缔造更安全的驾驶及道路环境; |
(c) |
探索新科技,参考海外道路安全法例,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
(d) |
建设更安全的道路,鼓励使用更安全的汽车; |
(e) |
通过道路安全伙伴计划,推动社区参与,共同提高香港的道路安全水平; |
(f) |
进行研究及分析,找出交通事故的趋势及危险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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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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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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