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与执法
交通管制条例针对不同道路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道路使用者与周遭环境之间的关系,旨在促进道路安全,令车流更畅通,而警察则负责执法打击违规行为。
2013年,香港人口超过700万,年内录得130宗致命交通意外,香港的执法行动继续集中于减少交通意外及改善车流。根据过往经验,我们的努力大大促进了道路安全。2013年的整体执法宗数为1,573,247宗,较2012年增加七个百分点。酒后驾驶、毒驾及药驾、超速及非法赛车,仍然是不断发生的主要问题。以下为2013年为针对香港交通趋势而推出和执行的交通法例及政策:
法例
毒驾及药驾
为应对2010年毒驾及药驾个案急升的问题,《2011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于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订立新的违规事项,以及加强警察的执法权力,例如有权要求司机提供血液或尿液样本,并接受初步药物测试,包括识认药物影响观测(DIRO)、损害测试(IT)及快速口腔液测试(ROFT)。要求司机接受快速口腔测试的执法权力将会于取得合适装置后行使。
2012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
为持续改善公共小巴操作安全和服务质量,《2012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于2012年4月13日起生效。新条例规定新条例规定公共小巴在道路上行驶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80公里。《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A章亦已修订,强制每辆小巴必须由获授权车速限制器安装人员安装合规格的限速器。此外,新条例规定必须于每辆小巴载客间内的一个显眼位置,展示一个载有「本车最高时速限于80公里」及「THE MAXIMUM SPEED OF THIS VEHICLE IS LIMITED TO 80 KM/H」字样的标志,并应展示小巴司机的司机证及司机证件架。
加强执法行动
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 (STEP)
香港警务处自1993年起引入「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协助警务人员订立交通执法的缓急先后次序,以进一步改善本港的道路安全。警方会不时执行「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及处理交通意外时所搜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制定未来的交通政策及执法策略。
毒驾及药驾
自从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以打击毒驾及药驾,被捕的驾驶者由2012年的55人减少至2013年的37人,减幅达三成三,清楚表明执法部门打击毒驾及药驾的决心。于2013年,共进行了117次识认药物影响观测和20次损害测试,共有37名司机涉嫌毒驾及药驾被捕。
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法例透过血液、酒精呼气和尿液测试执行。执法一致及明确对酒后驾驶行为产生有力的阻吓作用。为进一步打击酒后驾驶及提高呼气测试的成效,已刊宪购入280套Dräger Alcotest 6810酒精检测仪。《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39B节于2009年2月9日起生效,授权警方可进行预先筛选测试(PST)。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583,971名司机接受了测试。在2013年,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宗数比2008年减少约六成七。
单车安全
近年来,单车活动日趋流行,尤其于李慧诗在2012年伦敦奥运单车项目创佳绩后更趋普及。警方将会继续推行单车安全行动,特别针对骑单车执行职务者的违规行为,透过教育、宣传和执法,提升骑单车者的道路安全意识。去年,检控骑单车者的案例共13,609宗,较2012年增加15个百分点。
行人安全
行人仍然是交通意外中最易受伤或死亡的组别,占2013年交通意外死亡总人数的六成半。为此,警方将会继续针对胡乱过马路及妄顾交通条例的行人,采取严厉执法行动。2013年,检控行人的个案共 23,600 宗,较 2012 年增加一成七。长者行人的死亡宗数由 2012 年的 47 宗增至 2013 年的57 宗, 增加两成一,高占行人死亡总人数的六成八。在继续严厉执法的同时,议会承诺会加强对长者行人安全的宣传教育。
没有配戴安全带违规行为
据估计,安全带已拯救了全球数以百万计的人,假如他们没有配带安全带,早已命丧于车祸。整体而言,安全带于道路意外中拯救性命发挥的效用最大,并仍是唯一最有效的汽车安全设备。除了每天的交通执法之外,警方亦在全港采取行动,锐意遏止没有配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于2013年,警方共向5位司机及664位乘客作出票控。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
去年共发生了128宗致命交通意外,当中有97宗(七成六)涉及公共服务车辆及载货车辆。有见及此,警方在全港定期加强检控,务求提高载货车辆及公共服务车辆如专营公共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驾驶者的道路安全意识,旨为减少交通意外。于2013年,警方共向677司机或乘客作出票控,以及9,869司机发出定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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