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字

2007年,全港共发生了15,315宗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造成19,625人伤亡。平均而言,本港每天大约发生42宗涉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每星期约有3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意外宗数及受伤数字较2006年分别增加3.14%及3.98%,死亡人数为160人,是自1958年以来第三低的数字。

由附件「」及「」显示,虽然过去10年,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数字趋势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死亡人数则持续减少。从碰撞类别划分的交通意外数字分析显示,2007年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数字减少至每月312宗,而涉及车辆与车辆碰撞的交通意外数字则增加至每月509宗。附件「」提供交通意外、受伤及死亡数字列表,而附件「」则反映各类碰撞意外的趋势。

2007年交通意外数字概况

除了监察交通意外数字外,议会亦会分析交通意外的成因及结果。行人一直是交通意外中死亡率最高的一群,而驾驶经验较浅的司机亦较容易发生交通意外(见附件「己1」 - 「己2」 -「己3」)。


在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的道路使用者

驾驶者包括电单车司机及骑单车者,占2007年交通意外伤亡人数的最大部分,共8,883人伤亡(45%),行人则为4,078人(21%),乘客达6,664人(34%)(见附件「庚2」)。至于死亡人数方面,60岁以上在交通意外中身故的行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6%,驾驶者则占总数的33%,乘客则占11%。详细统计的资料见于附件「庚1」。以道路使用者类别及其年龄组别划分的每年伤亡数字则载于附件「」。


涉及的车辆

私家车仍然是涉及交通意外最多的车辆,2007年共有23,321辆汽车涉及交通意外,其中私家车共6,450辆;的士共4,004辆;轻型货车共2,952辆;电单车共2,927辆;专营巴士共2,201辆,以及其他类别的车辆(见附件「」)。


道路情况及客观环境

统计数字显示,在路口发生的交通意外最多,占有人受伤交通意外总数的26%,20%则在行人过路处发生。天色昏暗是交通意外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成因,约31%的交通意外发生于夜间。


2007年5大导致交通意外的主因

涉及驾驶者的意外成因

司机人数(名)

行车时太贴近前面的车辆
不小心转换行车线
车辆失控
突然转向(试图避免相撞或为其他原故)
疏忽地开动车辆

2,193
1,492
1,458
715
599

涉及死伤者、驾驶者、乘客或行人的意外成因

伤亡人数(名)

不留神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以外的地方)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
在巴士或公共小型巴士上跌倒(因突然停车或开车)
在巴士上的楼梯跌倒

1,264
1,048
552
550
186

涉及车辆的意外成因

车辆(辆)

危险警告灯失灵
刹车掣失灵
资料不详车辆(肇事后不顾而去)
撞车前车胎爆裂
车身毛病

182
88
70
18
18

涉及客观环境的意外成因

意外事故数目(宗)

有物体或动物挡路
行人疏忽
路面湿滑(非因天气)
路面湿滑(因天气导致)
道路受阻塞

165
138
135
98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