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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字
2007年,全港共发生了15,315宗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造成19,625人伤亡。平均而言,本港每天大约发生42宗涉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每星期约有3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意外宗数及受伤数字较2006年分别增加3.14%及3.98%,死亡人数为160人,是自1958年以来第三低的数字。
由附件「乙」及「丙」显示,虽然过去10年,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数字趋势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死亡人数则持续减少。从碰撞类别划分的交通意外数字分析显示,2007年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数字减少至每月312宗,而涉及车辆与车辆碰撞的交通意外数字则增加至每月509宗。附件「丁」提供交通意外、受伤及死亡数字列表,而附件「戊」则反映各类碰撞意外的趋势。
2007年交通意外数字概况
除了监察交通意外数字外,议会亦会分析交通意外的成因及结果。行人一直是交通意外中死亡率最高的一群,而驾驶经验较浅的司机亦较容易发生交通意外(见附件「己1」 - 「己2」 -「己3」)。
在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的道路使用者
驾驶者包括电单车司机及骑单车者,占2007年交通意外伤亡人数的最大部分,共8,883人伤亡(45%),行人则为4,078人(21%),乘客达6,664人(34%)(见附件「庚2」)。至于死亡人数方面,60岁以上在交通意外中身故的行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6%,驾驶者则占总数的33%,乘客则占11%。详细统计的资料见于附件「庚1」。以道路使用者类别及其年龄组别划分的每年伤亡数字则载于附件「辛」。
涉及的车辆
私家车仍然是涉及交通意外最多的车辆,2007年共有23,321辆汽车涉及交通意外,其中私家车共6,450辆;的士共4,004辆;轻型货车共2,952辆;电单车共2,927辆;专营巴士共2,201辆,以及其他类别的车辆(见附件「壬」)。
道路情况及客观环境
统计数字显示,在路口发生的交通意外最多,占有人受伤交通意外总数的26%,20%则在行人过路处发生。天色昏暗是交通意外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成因,约31%的交通意外发生于夜间。
2007年5大导致交通意外的主因
涉及驾驶者的意外成因 |
司机人数(名) |
行车时太贴近前面的车辆
不小心转换行车线
车辆失控
突然转向(试图避免相撞或为其他原故)
疏忽地开动车辆 |
2,193
1,492
1,458
715
599 |
涉及死伤者、驾驶者、乘客或行人的意外成因 |
伤亡人数(名) |
不留神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以外的地方)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
在巴士或公共小型巴士上跌倒(因突然停车或开车)
在巴士上的楼梯跌倒 |
1,264
1,048
552
550
186 |
涉及车辆的意外成因 |
车辆(辆) |
危险警告灯失灵
刹车掣失灵
资料不详车辆(肇事后不顾而去)
撞车前车胎爆裂
车身毛病 |
182
88
70
18
18 |
涉及客观环境的意外成因 |
意外事故数目(宗) |
有物体或动物挡路
行人疏忽
路面湿滑(非因天气)
路面湿滑(因天气导致)
道路受阻塞 |
165
138
135
98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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