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香港警务处一直致力于提升香港的道路安全水平。为了减低交通意外发生数字及死亡人数,警方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及设检查站,从而拘捕不小心或不负责任的司机,并监察骑单车者及行人的行为。

2007年香港的交通意外总数微升,上升3.1%,至15,315宗。伤亡人数上升至19,625人,较2006年增加3.98%。因交通意外身故人数达160人,是香港自1958年录得第三低数字。

 

法例检讨工作


政府继续坚定地执行法例的检讨工作,经常采取新的措施,致力提升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新法例

为了加强道路安全,立法会已于2008年6月通过《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措施包括:

  • 加长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监禁年期,由5年增至10年;
  • 醉酒驾驶违例者在首次判罪后会被取消驾驶资格最少3个月,并硬性规定他们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 赋予警方权力进行随机呼气测试,并引入一种预检设备,以便进行有关测试;
  • 强制屡犯交通违例事项人士及干犯严重交通违例事项人士参加驾驶改进课程,并加强现有及推出违反有关规定的新刑罚;
  • 推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新牌司机暂准驾驶执照计划。

 

「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

警方自1993年起采用「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警方每年均会检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严重交通意外,以便在交通执法上制定缓急先后的次序,从而预防交通意外及保持交通畅顺。

探讨交通意外的成因,有助调节「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针对引致或可能引致交通意外的违例事项。「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是采用先进科技加强执法的成功例子之一。警方继续采用更多先进科技,帮助遏止道路上的危险行为,把违例者绳之于法。

 

不小心驾驶行为

良好的态度在社会和商业环境中非常重要,但有些人驾驶时却忘记这一点。不幸的是,假如在道路上态度欠佳,不仅无礼,更可能导致人命伤亡。根据警方的分析,以下五类行为对意外发生的次数和严重性有最直接的影响:

  • 跟车太贴
  • 车辆失控
  • 不小心转换行车线
  • 不适当地或不合法地转向
  • 疏忽地起动

 

酒后驾驶

在香港,酒后驾驶法例于1995年开始实施,并于1999年将司机体内酒精含量的合法上限由每100毫升呼气中占35微克,收紧至22微克。此法例扮演重要的角色,保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2007年共有42,688名驾驶者接受了呼气测试,其中1,417名驾驶者体内酒精含量超出法例规定。这结果与过去数年结果相若,并带出了一个正面信息,96.7%接受呼气测试的人士其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超出合法上限,可见大部分驾驶者均是负责任的。

 

冲红灯摄影机

「冲红灯摄影机」对于提升道路安全的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在选定的道路交界处装置冲红灯摄影机,监察司机是否遵守交通灯号,并拍摄冲红灯车辆的照片,从而就这些证据,向有关司机提出检控。

目前警方共有96部冲红灯摄影机,全港设置机箱的地点共有131个。运输署及警方已安排在现有及新地点设置更多摄影机,令摄影机总数及设置机箱地点总数增至155个。

 

侦察车速摄影机

超速驾驶是严重交通意外的一大主因。为了打击超速驾驶,警方在香港部分重要道路上装置了「侦察车速摄影机」,自动拍下车辆超速行驶的照片,提供有关车辆违法超速时的行驶车速纪录。此设备有助检控违法的超速司机,对打击超速驾驶司机违法行为有极大的阻吓力。

侦察车速摄影机自1999年开始引入香港,至今共有10部摄影机,装置在85个不同地点。为了进一步减低涉及超速驾驶的交通意外数目,运输署和警方正积极计划,在未来装置更多侦察车速摄影机,令摄影机数目及地点分别增至20部及100个,比例为1比5。

 

摄录系统

警车设置车上摄录系统,协助打击超速及不小心驾驶等其他违规行为,例如不小心转线或跟车太贴等。拍下司机驾驶行为的片段,可以让警方更有效地起诉违规驾驶者。这些设备也可推动驾驶者驾驶时更加谨慎,加强其责任感。

 

镭射枪

当局采取措施,确保警方有足够的镭射枪,在全港不同的策略性地点,作侦测超速车辆之用。

 

一般安全事宜


2007年,警方继续在执行道路安全的法例上站在前线。以佩戴安全带为例,事实证明佩戴安全带能减低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或严重受伤的机会。2007年,15,770名司机及乘客因有关佩戴安全带的违例而被检控。此外,34,671名驾驶者因为在驾驶期间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动电话或其他电讯设备,而遭警方检控。除执法外,宣传及教育工作亦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