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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與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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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與執法

交通管制條例針對不同道路使用者之間的關係,以及道路使用者與周遭環境之間的關係,旨在促進道路安全,令車流更暢通,而警察則負責執法打擊違規行為。

執法行動繼續集中於減少交通意外及改善交通流量。根據過往經驗,我們的努力能明顯促進道路安全。2017年的整體交通執法數字為2,395,687宗,較2016年增加了12%。酒後駕駛、藥後駕駛、超速及非法賽車等情況仍然是值得關注。

重點交通執法項目 (STEP)

道路安全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剛完成全面檢討的「重點交通執法項目」配合整體交通狀況,包括道路安全、交通流量及會影響社區的狀況以重點打擊某些交通違例事項。

警方會就執行「重點交通執法項目」時所蒐集的數據及定期的交通意外數據進行分析,以制定改善未來的交通政策及執法策略。

在2017年,在全港有25,372部車輛涉及15,725宗交通意外,導致19,888人受傷,包括造成了108人死亡及2,214人嚴重受傷。上述數字並未包括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在2018年,「重點交通執法項目」的目的是改變道路使用者引致交通意外及阻礙交通的不負責任行為;以道路使用者不負責任的行為作為重點,處理社區關注的事宜;以及令每個人都肩負起確保道路安全的責任。

為進一步減少 「重點交通執法項目」 中違例事項有關的不當行為,我們會向市民宣傳道路安全,解釋違例事項會構成的危險和背後的執法原因。

行人安全

行人仍然是最常涉及交通意外的組別,佔2017年交通意外死亡總人數的59%。為此,警方定期在全港執行行人道路安全行動,務求減低涉及行人,尤其是長者的交通意外,並將繼續針對胡亂過馬路及觸犯嚴重交通罪行的行人,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於2017年,檢控行人的個案共18,229宗。65歲或以上長者行人的交通意外死亡人數由2016年的46人下降至2017年的37人,減幅為20%,佔行人死亡總人數的58%。在警方繼續嚴厲執法的同時,議會承諾會加強對長者行人安全的宣傳教育。

單車安全

近年來,單車活動日趨流行,單車是交通意外中較常受傷的組別之一。警方繼續定期執行全港性的單車安全行動,提升騎單車者的道路安全意識。騎單車者在馬路上必須遵守所適用的交通法規,並受《道路交通條例》規管。

反酒後駕駛

酒後駕駛法例透過酒精呼氣、血液和尿液酒精測試執行。在2017年,共有948名人士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數字由2016年的254宗減至2017年的232宗。香港警務處自2013年底引入流動呼氣測試中心(MBTC),以提高反酒後駕駛執法的成效。於2017年底,三部新的MBTC已投入服務,進一步打擊酒後駕駛。

反藥後駕駛

《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於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當司機涉及交通意外、或於行車時干犯交通罪行、或疑在駕駛時受指明毒品或藥物的影響或在服用或吸食指明毒品後駕駛,警務人員有權要求司機進行初步藥物測試,包括識認藥物影響觀測(DIRO)及損害測試(IT)。該條例亦賦權警務人員,當完成初步藥物測試後,如認為該司機的駕駛能力受損,可要求司機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在2017年,警方執行了109次識認藥物影響觀測和4次損害測試。全年共15名司機涉嫌毒駕及藥駕被捕。

公共交通工具相關違例事項

警方不定期在全港進行以公共服務車輛(例如專營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司機為對象的執法行動,提高他們的道路安全意識,以達至減少交通意外和使行車暢順的目的。於2017年,警方共檢控485名司機或乘客,以及向3,637名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沒有佩戴安全帶違例事項

佩戴安全帶能有效減低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程度。警方在全港採取行動,銳意遏止沒有佩戴安全帶的違規行為。於2017年,警方展開針對沒有佩戴安全帶的違例檢控,共發出652張傳票及6,96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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