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港共发生了14,849宗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造成18,873人伤亡。平均而言,本港每天大约发生41宗涉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每星期约有3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意外宗数和受伤数字较2005年分别减少1.41%及1.81%,死亡人数则下降至144人,是自1958年以来的最低数字。

过去十年,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数字趋势没有明显的变化(详情见附件“乙”“丙”)。但是,同一时期,死亡人数则持续减少。以每100,000人口及每1,000辆领有牌照汽车计算的交通意外率、伤亡率及死亡率资料,详载于附件“丁”。从碰撞类别划分的交通意外数字分析显示,2006年涉及撞倒行人的交通意外数字减少至每月平均324宗,而涉及车辆与车辆之间碰撞的交通意外数字减少至每月平均479宗,这两类碰撞意外自1997年起持续下降(见附件“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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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监察交通意外数目外,议会亦会分析交通意外及其成因,以及最容易发生交通意外的道路使用者组别。其中行人是死亡交通意外率最高的一群;至于最容易发生交通意外的驾驶者,则是驾驶经验较浅的司机。至于轻型货车司机的组别中,最容易发生交通意外的司机,其驾驶年资是16年(见附件“己1” - “己3”)。


在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的道路使用者

驾驶者(包括电单车司机及骑单车者)占2006年交通意外伤亡人数的最大部分,共8,328人(44%);其次是乘客,共6,312人(33%);然后是行人,共4,233人(23%)(见附件“庚2”)。至于死亡人数方面,2006年共有144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2005年则为151人。行人仍然是占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最多的组别,占整体数字的54%。死亡的行人较多是60岁以上的人士,占总死亡人数的33%。驾驶者则有48人死亡,其中电单车的占7%,私家车的占8%,单车的占6%及其他车辆占13%,共占总数的33%;乘客则有18人死亡,占总数的13%,其中私家车的占8%,其他车辆的占5%(见附件“庚1”)。以道路使用者阶层及其年龄组别划分的每年伤亡数字,载于附件“辛”


涉及的车辆

2006年共有22,384辆汽车涉及交通意外,其中私家车所占数目仍然最多,共6,211辆;其次是的士,共3,744辆;轻型货车,共2,919辆;电单车,共2,791辆;最后是专营巴士,共1,952辆。每1,000辆汽车发生交通意外的比率与过往年份的趋势相若。私家车的意外率仍然是最低,每1,000辆汽车只有17.5辆,与去年比较下降了3%(见附件“壬”)。


道路情况及客观环境

统计数字显示,30%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在路口发生,22%在行人过路处发生。在所有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中,约30%发生于夜间。

不同道路使用者类别发生交通意外的5个最主要成因2006

涉及驾驶者的意外成因 司机人数(名)
行车时太帖近前面的车辆
车辆失控
不小心转换行车线
试图避免相撞或为其他原故:突然转向
疏忽地将车开行
2,096
1,452
1,119
817
549
死伤者涉及驾驶者丶乘客或行人的意外成因 伤亡人数(名)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以外的地方)
不留神
不顾及交通情况横过马路(在过路处)
在巴士或公共小型巴士上跌倒(因突然停车或开车)
在巴士上的楼梯跌倒
1,214
876
669
610
166
涉及车两的意外成因 车两(两)
资料不详车辆(碰撞后溜去)
刹车制失灵
车灯不足或没有车灯
撞车前车胎爆裂
车胎有毛病或属于违法类别
56
45
18
16
16
涉及客观环境的意外成因 意外事故数目(宗)
湿滑的路面(非因天气)
有物体或动物挡路
行人疏忽
路面湿滑(因天气导致)
受阻塞的道路
154
150
133
111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