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措施高速公路上装有一定数量的固定物,如桥柱、大型指示牌的支柱、护栏的开端等等。路政署会在这些固定物附近装设护栏,避免车辆撞向这些固定物,以减低碰撞时对车辆、司机和乘客造成的损害。至于固定物未能以护栏保护的位置,例如护栏的开端,路政署会在固定物前安装风琴式防撞栏。 风琴式防撞栏的主要作用是吸收车辆碰撞时的动能,从而在短时间和短距离内,令失控车辆减速至停止状态。 香港采用的风琴式防撞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利用能量吸收匣,卸减冲击力,而另一种则利用钢制部件互相紧扣,透过摩擦力吸收能量。两种类型的风琴式防撞栏均符合国际水平的安全测试标准及运输署出版的《运输计划及设计手册》所规定的要求。 根据运作经验,已证明风琴式防撞栏在交通意外中能有效吸收冲击力,减少碰撞导致的伤亡,并减低车辆撞向固定物时乘客所受的伤害。截至2012年年底,路政署已在香港不同地点安装175套防撞栏。如有需要,路政署会继续在香港加装风琴式防撞栏。
车辆检验凡在本港登记的车辆,均须先接受类型评定测检及/或登记前的车辆检验,以确保符合《道路交通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所有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巴士、小巴、的士和拖架)除在登记前须接受车辆检验外,并须于登记后每年接受车辆检验。此外,车龄超过6年的私家车亦须每年通过检验。车主有责任妥善保养车辆,确保适合在道路上行驶。
上一页 教育 |
下一页 法例与执法 |
|
主席序言 |
道路安全议会 |
宣传 |
教育 |
道路安全措施 |
法例与执法 |
道路安全工作经费 |
民间组织 |
交通意外统计资料 |
工作前瞻 |
附件 |
呜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