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议会于1983年成立,前身是1973年设立的道路安全常务会议,是旨在香港推广道路安全的政府咨询组织。议会主席由警务处副处长(行动)出任,成员来自七个政府决策局和部门,以及六家非政府组织。议会透过制定促进道路安全的计划,以减低香港交通意外宗数及严重程度;并向道路使用者推行教育及宣传活动,以鼓励人人都承担确保每位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的责任。
议会辖下有两个工作委员会及两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道路安全宣传运动委员会、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道路安全宣传策略工作小组和道路安全议会年报工作小组。
道路安全宣传策略工作小组负责设计宣传计划予道路安全宣传运动委员会审议,并兼顾道路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的推行工作。而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就负责技术研究,旨为促进道路安全。道路安全议会年报工作小组则负责编制每年的议会年报。
道路安全议会透过设计、开展和推行各项道路安全计划,减少交通意外宗数,减低伤亡严重程度,务求推广及维护安全使用道路的文化。
议会与各政府部门、交通运输业界商会、关注道路安全人士、教育团体以及社区组织紧密连系,共同努力推动以下各项工作:
(a)通过教育和宣传,改善道路使用者使用道路的行为和表现; |
(b)改善交通网络,缔造更安全的驾驶及道路环境; |
(c)探索新科技,参考海外道路安全法例,以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
(d)建设更安全的道路,鼓励使用更安全的汽车; |
(e)通过道路安全伙伴计划,推动社区参与,共同提高香港的道路安全水平;及 |
(f)进行研究及分析,找出交通事故的趋势及危险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