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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序言

道路安全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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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道路安全措施

法例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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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措施

道路安全议会确信,推行以道路安全为目标的措施,如建设更安全的道路,加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以及提高车辆的安全等,能大幅减少交通意外,减轻意外导致的后果。实施道路改善措施,更可提升道路安全,减少交通意外及伤亡人数。去年,政府已在各区推行各种交通改善措施,令道路更安全。

交通意外调查

除了推行交通改善措施外,运输署已在100个交通黑点及路段进行交通意外研究,识别这些道路潜在的安全问题,并实施全面的道路改善措施,以加强相关路段及交通黑点的道路安全。

科技的应用

运输署利用科技加强道路安全。

全港约有1900个路口装设了交通灯,借以调节和控制通过路口的车流和人流,其中195个由交通灯控制的路口设有冲红灯摄影机,阻吓意图冲红灯的驾驶者。此外,为遏止车辆超速,运输署已完成安装125部侦察车速摄影机机箱,并投入服务。

工程措施

车载式缓撞装置

车载式缓撞装置是安装于道路工程车辆的尾端,旨在当尾随车辆与静止或慢驶的工程车发生碰撞时,能吸收撞击的能量,以减损毁及伤害程度。为达到这个目的,车载式缓撞装置必须符合特定的测试要求,而工程车辆也须符合车载式缓撞装置生产商的要求,其重量最低须为11吨。

早于2000年代初期,路政署已引入车载式缓撞装置,旨在为快速公路上的流动作业,例如架设及移除路障,修理街灯,修剪杂草树木等作护航用途,证实可以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发挥实际的效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及改善保护道路工人,于2016年11月,路政署将过往在快速公路使用的车载式缓撞装置,扩展至时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使用。除流动作业外,车载式缓撞装置也设置于封闭路段工地前适当的距离,以加强对工人的保护。除实施以上被动的保护措施外,推广及教育专注驾驶,加上对车辆超速及危险驾驶进行执法,也是令道路网络更为安全的关键。

车辆检验

所有在本港登记的车辆,均须先接受类型评定及/或登记前的车辆检验,以确保符合《道路交通条例》所规定的要求。所有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巴士、小巴、的士和拖车)除在登记前须接受车辆检验外,并须于登记后每年接受车辆检验。此外,车龄超过六年的私家车亦须每年通过检验。车主有责任妥善保养车辆,确保适合在道路上行驶。

自2014年10月起,为加强货车倒车的安全,所有在本港新登记的货车均须强制性配备倒车视像装置,以清晰显示货车后方情况。此外,自2014年12月开始,所有在本港新登记的公共小巴必须强制性安装电子数据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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